【信息公示】原料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9-07-25
发布日期:201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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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委托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工程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太和区松山大街55号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新建原料药生产车间,拟建于生物产业园项目立体库与动物房之间预留区域,占地面积1072.65平方米。新建一条原料药生产线,一条抗肿瘤原料生产线。生产能力为原料药生产线:年产盐酸戊乙奎醚30kg;抗肿瘤原料生产线:FCN-411原料,年产60kg;FCN-437原料,年产500kg。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太和区松山大街55号
联系人:袁承平联系电话:1350406862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1)环保部下载链接:
(2)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